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根据《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平发〔2021〕2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平凉市企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43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71名,市属企业2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237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待遇详见附件1、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经认定的研究生。
5.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7.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引进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
8.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学专业应与引进专业名称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10.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引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填写《平凉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2023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市外已就业人员和市内未入编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函件。网上报名人员须将上述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及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具体报名地点、邮箱详见附件1、2。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对报名市直单位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对提交PDF格式文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人。
(二)面试
市直单位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组全程参与。县(市、区)面试工作由本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
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市直部门或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对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对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应了解其境外经历。
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
各引进岗位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体检组织工作。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市内企业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引进协议,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市属国有企业直接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0933—8236333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8226225
中共崆峒区委组织部 0933—8215725
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8799815
中共华亭市委组织部 0933—7729293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7722713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0933—3586108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3321591
中共灵台县委组织部 0933—3622710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3625589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0933—6121713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6102326
中共庄浪县委组织部 0933—6621007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6610308
中共静宁县委组织部 0933—2521544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2588586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